东河督字〔2008〕2号
关于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
各乡镇、街道,区直各部门、单位:
2008年2月5日、8日、9日,区委、区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对各乡镇、街道,区直各部门、单位春节期间值班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。从督查情况看,全区各级各部门春节期间都安排了值班表,对值班时间、值班地点、值班要求、交接班事项等作了明确规定。同时,全区绝大多数单位带班领导、值班人员都坚守岗位,按照值班有关规定按时值班,认真处理有关事务,不定时检查卫生及安全保卫等情况,保持了24小时电话畅通,没有出现空岗、脱岗等现象。但督查中也发现仍有极个别单位没有按照区委、区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值班,现对在2月9日督查中出现脱岗、空岗现象的国税局、粮食分局提出通报批评,并责成以上两个单位,以党组名义向区委、区政府写出书面说明,情况说明务必于2月14日前送区委、区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,严格执行区委、区政府各项通知要求,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,确保政令畅通,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。
附: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督查单位名单
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
区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
2008年2月13日
附件:
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督查单位名单
一、2月5日督查单位
太平乡、义和镇、纪检委、组织部、政法委、国土分局、供电公司、公安分局、科技局、教育局、检察院、统计局、审计局、机关工委、人事局、安监局、市政局
二、2月8日督查单位
河口街道、六合乡、计生局、环保分局、水利局、建设局、农业局、林业局、畜牧局、海洋与渔业局、地税分局、财政局、卫生局
三、2月9日督查单位
孤岛镇、仙河镇、新户乡、人大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宣传部、统战部、信访局、老干部局、党校、党史办、工会、妇联、团委、工商联、科协、档案局、法院、发改局、经贸局、民政局、司法局、劳保局、交通局、招商办、外经贸局、执法分局、文体局、物价局、广电局、油区办、史志办、信息产业局、职教中心、开发区、国资运营中心、行政服务中心、残联、医院、一中、供销社、疾控中心、实验学校、国税局、工商分局、质监分局、盐务局、气象局、公路分局、粮食分局、邮政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分局、河务局、烟草局、新华书店